
24小時服務熱線| 自行研發形成無形資產如何財稅處理? |
| 來源: 發布日期:2022-08-01 人氣: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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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會計處理上,自行研發無形資產,可分為研究階段和開發階段,費用支出屬于研究階段的,應全部費用化;屬于開發階段的,滿足資本化條件的,應當資本化,尚未滿足資本化條件的,應當費用化。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第十三條規定,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其成本包括自滿足本準則第四條和第九條規定后至達到預定用途前所發生的支出總額,但是對于以前期間已經費用化的支出不再調整。因此,對于企業自行研發的專利:一是是按照實際發生的資本化支出總額,作為確認“無形資產”的初始計量成本;二是已經費用化的支出不再調整,也就是已經計入費用的研發支出不能再調整計入“無形資產”。 在企業所得稅上,《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對于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以開發過程中該資產符合資本化條件后至達到預定用途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與按照會計準則初始確認的成本是一致的。 但對于享受稅收優惠的研發支出,在形成無形資產時,按照會計準則規定確定的成本和計稅基礎是不同的。會計準則確定的成本為研發過程中符合資本化條件后至達到預定用途前發生的支出,而稅法確定的計稅基礎則是在會計入賬價值的基礎上:一般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制造業企業研發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科技型中小企業自2022年1月1日起,研發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舉例:某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實際支出為100萬全部予以資本化,則無形資產計稅基礎為200萬元,假設會計攤銷年限與企業所得稅一致,均為10年,會計每年應攤銷的費用為10萬,而企業所得稅每年允許稅前扣除金額為20萬元,由此形成的稅會差異于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時進行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 在攤銷的年限上,稅會之間存在一定差異:企業所得稅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準予扣除。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外購商譽的支出,在企業整體轉讓或者清算時,準予扣除。”因此,企業自主研發的無形資產,按我國稅法的要求是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而在會計上,《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第十六條規定,企業應當于取得無形資產時分析判斷其使用壽命。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為有限的,應當估計該使用壽命的年限或者構成使用壽命的產量等類似計量單位數量;無法預見無形資產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期限的,應當視為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第十七條規定,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應攤銷金額應當在使用壽命內系統合理攤銷。第十九條規定,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應攤銷。即會計上,企業需要判斷該項專利技術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使用壽命不確定的,不進行攤銷;使用壽命有限的,按使用壽命期限進行攤銷。 合肥深度稅籌 專業稅務籌劃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