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小時服務熱線| 農產品進項稅額計算抵扣的政策依據 |
| 來源: 發布日期:2021-09-25 人氣: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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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規定: “二、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按下列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一)除本條第(二)項規定外,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期間,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的農產品維持原扣除力度不變。……” 二、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規定: “二、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10%。” 三、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規定: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 因此,除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稅率貨物外,一般納稅人(非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納稅人) 購進農產品用于園林綠化種植,按照9%的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合肥深度稅籌 專業稅務籌劃機構 |